四川大学生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网站首页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自考成考社会学法律常识职场技巧公务员考试法律文书英语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大学生联盟论文网 -> 合同样本 -> 实用文档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子栏目导航
· 工作总结
· 合同样本
· 入党自传
· 个人自传
· 实习报告
· 述职报告
· 实践报告
· 文秘知识
· 入党申请书
· 入党思想汇报
 最新推荐
· 寒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钢
· 2007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 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
· 银行实习日记(5篇)
· 公司以资抵债项目资产评
· 货物进口合同
· 修缮修理合同
· 房屋租赁协议书
· 入团申请书例文(6)
· 入团申请书范文(1)
· 入团申请书范文(2)
· 入团申请书范文(3)
 热门文章
· 职业生涯规划书范文
· 自我评价范文
· 2006年入党志愿书范
· 学生实习证明
· 党课学习思想汇报
· 大学生实践调查报告
· 2006年预备党员转正
· 2006年预备党员思想
· 2006年入党思想汇报
· 最新入党思想汇报范
 相关文章
· 货物进口合同
· 修缮修理合同
· 商业合同
· 期货委托合同(委托
· 救助合同
· 国际借款合同
· 商品房预售合同
· 进口合同
·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 保证合同
 
合同样本 电信霸王条款即将作废工商局出合同样本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9-19 20:52:52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运营商)所有”将被取消,曾被消费者指为“霸王条款”的电信服务合同即将作废。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动、北京联通等已经达成一致,今后运营商所有与消费者签订的电信服务合同样本将由工商部门提供,运营商不能再向消费者提供由己方制定的格式条款。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动、北京联通等几方是在上周达成上述协议的。据参与此事的人士透露,新款电信服务合同的最大特点就是去掉了旧款合同最后一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运营商)所有”。除此之外,在合同具体内容的制定上,也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该人士称,目前新款合同范本制定工作基本完成,相关部门将会在最短时间内推出。

  此前,由运营商制定的电信合同中包括电话卡期限过短和余额不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并被消协列为“年度十大霸王条款”之首。运营商尽管也曾推出了小面额充值卡解决这一问题,但诸多消费者仍然纷纷表示,他们的权益并未真正在合同上得到体现。

  ■本报追访

  北京网通: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北京网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新款合同的即将面市持欢迎态度。他们认为,新款合同的面市将会进一步促进他们自身服务意识和质量的提升。服务等软件水平的提升无疑将会帮助他们争取到更多客源。

  业内人士: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由独立第三方、且为市场秩序监管者工商部门来推出统一合同文本,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利。同时,还将大大压缩运营商对合同的自由裁量的空间,确保用户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记者廖奇)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实用文档:租赁经营招标通告
下一篇实用文档:最高额抵押合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